住宅用電池儲能計畫規則
自 2026 年 9 月起生效
1. 計畫概覽
本「住宅電池儲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將向符合資格的 CleanPowerSF 住宅用戶提供獎勵金,條件是該用戶須安裝新的電池儲能系統(BESS),並搭配新的或現有的符合資格的太陽能光電(PV)系統。
本計畫由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為「CleanPowerSF」用戶營運。SFPUC 透過在舊金山全境開發再生能源資源,積極推動氣候行動。本計畫旨在支持搭配電池儲能系統(BESS)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擴建。如欲進一步了解本計畫,請立即造訪「住宅用電池儲能計畫」網頁。
2. 客戶資格
客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符合資格:
成為 CleanPowerSF 的住宅用戶。
須已採用PG&E 的「太陽能計費方案」(SBP)費率,並擁有現有的電表後方光伏系統;或證明已為新建的電表後方光伏系統註冊加入 SBP 費率方案。
該光伏系統僅能為申請本計畫之特定電表帳戶的計量負載供電。
正在安裝一套新的電池儲能系統(BESS),且現有場地並無任何電池儲能系統。
安裝 BESS 屬自願性質,並無法規、地方條例、建築法規或其他法律義務要求必須安裝。
請在 BESS 獲得 PG&E 核發的營運許可 (PTO) 之前,向本計畫申請並取得獎勵性預留名額。
租戶必須在取得物業業主批准後提出申請,並須提交已填妥的《物業業主通知及免責聲明表》。
已參加「加州替代能源費率計畫」(CARE)或「家庭電費補助計畫」(FERA)的公用事業用戶,皆符合領取 CARE/FERA 獎勵級別的資格,相關詳情請參閱「計畫獎勵」章節。公用事業用戶必須在獎勵金發放時仍持續參加上述任一計畫,方有資格領取 CARE/FERA 獎勵級別。
成功參與「弱勢社區——獨棟住宅太陽能計畫」(DAC-SASH)的公用事業用戶,將符合資格獲得「計畫獎勵」章節中詳述的 DAC-SASH 獎勵等級。
欲符合 DAC-SASH 獎勵級別的資格,公用事業客戶必須與 DAC-SASH 計畫的申請人為同一人,且必須已註冊參加 CARE 或 FERA 計畫。公用事業客戶在獎勵金發放時,仍須維持 CARE 或 FERA 計畫的註冊資格,方能獲得 DAC-SASH 獎勵級別的獎勵。
3. BESS 要求
要符合資格,BESS 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永久安裝,並與現場的光電系統配對
標稱容量至少為 3 千瓦時
獎勵上限為 15 千瓦時(容量更大的電池仍可參與)
作為《規則 21》所定義的輸電發電設施,取得 PG&E 頒發的營運許可(PTO)
設備必須是全新的,而非翻新的
在其使用壽命期間保持原狀
設定為在其使用壽命期間以每日循環模式運作(例如:自用或分時電價)
若要獲得下文「計畫獎勵」節中詳述的全額獎勵,BESS 的備用儲備電量狀態不得超過 20%。若 BESS 的備用儲備電量狀態設定值高於此標準,獎勵金額將依據下文「計畫獎勵」節的規定進行調整。
對於第三方擁有的系統(例如租賃系統或電力購買協議(PPA)系統),客戶必須具備變更 BESS 設定的能力或權限,以符合上述計畫對每日循環模式及備用電量狀態的要求。
能夠參與虛擬電廠(VPP)計畫
僅用於備用的 BESS 不符合資格
4. 計畫獎勵措施
4.1 電池儲能系統(BESS)的完整激勵水準,其備用儲能電量狀態上限不得超過 20%:
電池儲能系統(BESS)額定容量每千瓦時(kWh)的獎勵金額:
市場電價用戶:每千瓦時 250 美元
CARE/FERA 客戶:每千瓦時 600 美元
DAC-SASH 客戶:每千瓦時 1,100 美元
4.2 當電池儲能系統(BESS)的備用儲備電量狀態(SOC)超過 20% 時,其調整後的激勵水準設定為:
每千瓦時(kWh)電池儲能系統(BESS)額定容量的獎勵金額,將根據該系統設定的備用儲備電量狀態,依照以下計算方式進行調整:
[BESS 額定容量每千瓦時之獎勵額度] × (100% - [BESS 備用儲備電量狀態]) = BESS 額定容量每千瓦時之調整後獎勵額度
範例:
市場費率客戶安裝電池儲能系統(BESS),其備用儲能電量保留狀態設定為 50%
每千瓦時 250 美元 × (100% - 50%) = 每千瓦時 125 美元
CARE/FERA 客戶安裝電池儲能系統 (BESS),並將備用儲量電量狀態設定為 30%
每千瓦時 600 美元 × (100% - 30%) = 每千瓦時 420 美元
4.3 獎勵上限及詳細規定
符合資格的客戶可依「先到先得」原則申請此項資助,惟須視資金供應情況而定。
該項激勵性預留權將於《激勵性預留通知書》日期起計 6 個月後失效。是否予以延長,由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酌情決定。
本計畫每戶電力帳戶僅限領取一次獎勵金。額定容量超過 15 千瓦時的電池儲能系統(BESS)雖可參與本計畫,但超過 15 千瓦時的容量部分將不獲發獎勵金。
本計畫支付的總獎勵金額,不得超過《獎勵預留通知書》中所載之該專案「獎勵預留金額」。客戶必須在安裝前,將專案、CARE/FERA 狀態或 DAC-SASH 狀態的任何變更通知本計畫。 視資金狀況而定,且由本計畫酌情決定,本計畫可能會向客戶發出載有更新後「獎勵預留金額」的《獎勵預留通知書》。此更新後的《獎勵預留通知書》不會變更獎勵預留的有效期限。獎勵預留的有效期限仍為自原始《獎勵預留通知書》日期起算 6 個月後屆滿。
此外,本計畫支付的總獎勵金額不得超過 BESS 專案總成本的 100%。專案可將本計畫的獎勵與其他可用的 BESS 資助計畫結合使用,惟若該其他計畫的獎勵資金來源亦為 SFPUC 時,則不在此限。 用戶必須申報將適用於 BESS 的所有其他獎勵、退費或補助。如有必要,SFPUC 將調降其「住宅電池儲能計畫」的獎勵支付金額,以確保所有獎勵、退費及補助的總和不超過 BESS 專案總成本的 100%。
4.4 CARE/FERA 與 DAC-SASH 客戶預約
本計畫將於任何計畫年度內,預留 10% 的可用計畫獎勵額度給 CARE/FERA 客戶,並另預留 10% 的可用計畫獎勵額度給 DAC-SASH 客戶。未預留的資金將於每個計畫年度結束時進行審查,並可能重新分配,以供新計畫年度內市場價格客戶使用。
5. 計畫流程
如欲申請本計畫,請先確認您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然後依照以下步驟操作。
註冊前須知:建議所有客戶瀏覽「住宅用電池儲能計畫」網頁,查閱有關電池儲能系統(BESS)及光伏系統(PV)的實用背景資料。
索取專案報價:雖然最佳做法是針對您的專案向至少 3 家安裝商索取報價,但您只需在提交《獎勵協議》時一併上傳 1 份報價單即可。
提交獎勵協議:如欲預留獎勵,請填寫《獎勵協議》並提供擬議的專案範圍(BESS 型號、容量等)。在 BESS 從 PG&E 取得電力輸出(PTO)之前,必須提交《獎勵協議》並收到該計畫發出的《獎勵預留通知》。
可選:公用事業客戶可將獎勵款項轉撥至其他帳戶
公用事業客戶有權獲得該計畫的獎勵金。公用事業客戶可同意將獎勵金轉付給其他獎勵金收款人(例如安裝商,或租賃/電力購買協議(PPA)系統的電池儲能系統(BESS)所有者)。
獲得獎勵預留額:在獎勵協議及獎勵預留額獲批後,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將發出《獎勵預留通知書》。該獎勵預留額將於《獎勵預留通知書》日期起 6 個月後失效。
完成專案並提交獎勵申請表:在完成專案安裝並收到 PG&E 核發的 PTO 後,請填寫獎勵申請表並提交所需的驗證文件。
領取獎勵金:若專案 已依照《獎勵協議》完成安裝,且符合所有計畫要求,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將發放該計畫的獎勵金。款項將以支票形式支付,並郵寄至提交之 IRS W-9 表格上所載的獎勵金收款人地址。
6. 專案驗證文件
在完成專案安裝並收到 PG&E 頒發的電力輸出許可(PTO)後,客戶應提交《獎勵申請表》。客戶須於 PTO 日期起 45 天內提交《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驗證文件。客戶可申請最長 30 天的延期,是否核准將由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酌情決定。
在辦理「獎勵金申請表」的過程中,將要求提供以下驗證文件:
PG&E 電力帳戶號碼
明細發票及付款證明。本計畫僅將與 BESS 直接相關的費用視為符合資格的專案成本。若在安裝 BESS 時一併安裝了太陽能發電系統,則 BESS 的費用必須另行列明。以下項目將被視為 BESS 的符合資格專案成本:
BESS 硬體
安裝
互連
許可證費用
工程與設計
服務、保固及營運與維護協議(如適用)
PG&E 發出的「營運許可函」或電子郵件。該函件或電子郵件必須包含以下資訊:
客戶名稱與專案地址
系統規模
核准日期
公用事業名稱(PG&E)及信頭
PG&E 的並網協議
第三方擁有系統之合約(租賃或電力購買協議)
照片
BESS 名牌上標示的型號與序號
顯示 BESS 的使用者介面已設定為每日放電運作模式
顯示備用電量百分比的用戶介面
適用於獎勵金收款人的美國國稅局 W-9 表格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保留根據需要要求提供額外文件以證明符合計畫要求的權利,並有權全權酌情審計客戶的文件及聲明。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明確保留在電池儲能系統(BESS)使用壽命期間,審計其實際使用數據及設定的權利,以確保其持續符合每日放電量及備用儲備電量狀態的要求。 若審計發現 BESS 的設定曾被修改,且該修改將導致原始獎勵金額減少(例如:將備用儲備充電狀態提高至 20% 以上),SFPUC 保留追回差額或全額獎勵款項的權利。
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驗證文件範例包括:
CleanPowerSF 電費帳單副本
當地許可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副本
關於已提交發票中自付費用實際支付情況的額外證明
其他由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酌情決定的指定文件
7. 條款與細則
客戶透過提交《獎勵協議》及《獎勵申請表》參與本計畫,即表示其無條件承認並同意遵守所有計畫規則與要求,以及以下計畫條款與條件:
參與本計畫屬自願性質,而作為本計畫一部分所提交及簽署之表格,僅涉及 BESS 專案之獎勵經費,絕不構成對該專案之許可或核准。
安裝家用能源儲存系統(BESS)或許有助於降低電費開支,但無法保證一定有效。
本計畫的經費有限,並須遵守《市憲章》的預算及財政規定。舊金山城縣(以下簡稱「本市」)保留自行決定修改或終止本計畫的權利,且無須事先通知。
符合資格的客戶可依「先到先得」原則申請補助。待市政府核准《獎勵協議》並發出《獎勵預留通知》後,獎勵金額即予預留。在滿足所有計畫要求且《獎勵申請表》獲核准後,方會發放計畫獎勵金。 若專案的實際安裝與試運轉在任何重大方面與《獎勵協議》所定義的專案有所不同,或專案未能符合本計畫的任何其他要求,市政府保留修改或取消獎勵金支付的權利。
本市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所承擔之義務,應嚴格限於《獎勵預留通知書》中所載明之計畫獎勵款項。在任何情況下,本市均不對任何其他索賠之支付負責,不論該索賠係基於契約或侵權行為,亦不論其涉及任何特殊、後果性、間接或附帶損害。
參與本計畫時,客戶應自行負擔相關費用,並取得及維持安裝與營運 BESS 所需之所有執照、許可證、保險及公用事業授權。
市政府對該計畫之審查及對獎勵金支付之核准(包括客戶及相關當事人之登記),純粹旨在審查該計畫是否符合相關規則與要求,不得解讀為確認或認可該計畫、其設計,或任何與該計畫相關之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安裝商、設計者或製造商)之資格,亦不得解讀為對該計畫之經濟價值、安全性、耐用性、可靠性或合規性提供任何保證。
客戶須對本專案承擔全部責任,包括選聘任何設計師、製造商、承包商或安裝人員。客戶及任何參與本專案的第三方均屬獨立承包商,無權代表本市作出任何聲明。
若發現任何用戶違反計畫規定,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訊,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得向該用戶發出《計畫違規通知書》。收到《計畫違規通知書》的用戶,日後可能被視為不符合參與「CleanPowerSF」或其他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用戶獎勵計畫的資格。
本計畫表格、本條款與條件以及計畫文件均應受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且不適用該州之法律衝突條文。任何爭議均應受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城及縣法院之專屬管轄權管轄。
客戶同意為舊金山城及縣(以下簡稱「本市」)及其所有官員、代理人、僱員或授權代理人/代表,就因客戶參與本計畫所引起或與之有任何關聯之任何種類、性質及描述的索賠、傷害、損害、訴訟、法律行動、損失或責任,提供辯護、賠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SFPUC 對任何製造商及/或安裝商或第三方系統所有者的保固(不論明示或默示),或其性能與工藝品質,概不負責。 與本計畫相關之所有工程及服務所涉及之任何及所有協議、合約及義務,均嚴格僅存在於客戶與安裝商及/或第三方系統所有者之間。 身為客戶,本人理解 SFPUC 並非此類協議或子協議的當事方,且不對任何履約情況、工程、設備或義務承擔責任。 SFPUC 對於本計畫或任何 BESS 安裝、調試或運作、任何其他工作,或由此可能產生的潛在效益,無論是法定、 明示或默示,均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或適用於任何特定目的、用途或應用的默示保證,並明確聲明不承擔任何此類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資料隱私權:
為實施本計畫,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可能需要與該專案的物業所有者、承包商、供應商、安裝商及其他第三方分享客戶資料(定義見下文)。有關 CleanPowerSF 如何保護您的資訊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客戶資料」包括個別客戶的全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PG&E 電力帳戶號碼、付款資訊、CARE/FERA 登記狀態、DAC-SASH 登記狀態、CleanPowerSF 有效狀態/登記狀態、公用事業使用狀況(包括電力消耗數據),以及在計畫表格、文件及往來信件中提供的其他資訊。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的員工(其中亦包含 CleanPowerSF 的員工),以及舊金山城市與縣的其他員工、代理人及代表,均獲授權存取客戶資料及所提交之資訊,以管理及處理申請、參與事宜、獎勵金支付,並執行本計畫。
本計畫透過表單及後續參與活動所蒐集的資料,可能會由本計畫用於計畫評估、報告撰寫、個案研究、宣傳資料製作,以及計畫改進。
SFPUC 僅會在獲得客戶明確許可的情況下,與安裝商、其他第三方及/或經客戶授權之個人分享客戶資料。客戶可透過《獎勵協議》或提交《受保護客戶資料分享授權表》來授權相關個人。若客戶已指定相關個人,則 SFPUC 以及舊金山市政府與縣政府之其他員工、代理人及代表,均獲授權可與該等個人分享客戶資料。
8. 定義
電池儲能系統(BESS):儲存 多餘的太陽能發電量,以供日後使用。
電表後端:指在公用事業電表用戶側運作的能源系統。這些系統直接為現場住宅供電。
獎勵金收款人: 將收到獎勵金的個人 或實體。
市場費率客戶: 未參加 CARE 或 FERA 計畫,亦未參與 DAC-SASH 計畫的客戶 。
營運許可: 由 PG&E 核發的最終 批准,允許您啟動系統並將其接入電網。
計畫年度:本計畫 的運作與資金週期,與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的財政年度(7月1日至6月30日)相符。
太陽能光電(PV)系統: 利用陽光產生 能源。
第三方擁有系統:指由外部公司擁有位於用戶物業上的光伏系統及/或電池儲能系統(BESS)的安排。
公用事業客戶:PG&E 帳戶持有人。
虛擬電廠計畫:一項將電池儲能系統(BESS)、太陽能發電(PV)、電動車充電樁及智慧恆溫器等能源設備整合起來的計畫,使這些設備能協同運作,在用電需求最旺盛時供應電力,藉此紓解電網的用電壓力。